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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習俗問與答

(以下問與答乃是本公司服務殯葬業多年來的經驗談,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一、 為甚麼要燒腳尾錢? 
 
答:供死者做為盤纏之用,在往生者腳邊焚燒小銀紙、庫錢、往生錢,做為往生者赴陰間穿山越嶺和渡河時的買路錢,以及沿路照明用。一般人只燒銀紙及庫錢,落枉死及吃齋著則燒往生錢。焚燒過程需一張一張燒,不可太急,亦不可整疊焚燒,意味著往生者一步一步前進時,給予引領與陪伴。
 
 
 
二、 腳尾錢要燒到何時?
 
答:古時由於沒有先進的遺體保存設備(冷藏櫃),所以會在人往生後三天內進行入殮打桶儀式,所以必須將腳尾錢焚化後的殘灰放進棺木內,以供往生者花用。
然而現今有了冷藏設備、乾冰、防腐技術等可以持續保存遺體完整性,所以依照禮節燒化腳尾錢必須燒至頭七當日,因為腳尾錢的意義就是要陪伴往生者一步一步走到奈何橋前,由當地土地公隨同陰間衙役押解往生者於頭七當晚回到家中看看。
但現今則依家屬人數及禮節而定。
 
 
 
 
 
三、 一定要燒腳尾錢、紙錢嗎??
 
答:這個問題很矛盾,親人往生,所有家屬及親友都會向往生者訴說:某某人,請妳(你)一定要萬緣放下,攝心念佛,跟隨菩薩往生西方。
但是隨後卻是在焚燒紙錢(陰間用)給往生者領收花用,矛盾之點只是世上親人的一種執著與安慰。
 
 
 
 
 
四、 人死後去哪??
 
答:請參閱宗教生死觀http://www.chengye.url.tw/professionals.php
 
 
 
 
 
五、 為甚麼人往生後需要在八小時後才可移動?
 
答:人有三魂七魄(三魂為「天魂、地魂、人魂」,古稱「胎光、爽靈、幽精」,七魄為血分為眼、耳、鼻、舌、身、腸、肝),於往生後三魂與七魄會因人體器官的停止運作而慢慢消失,醫學證明,人的聽覺(耳)會是所有器官最後消失的器官(八小時至十二小時),所以才必須於臨終後八小時內於往生者身旁播放心靈曲(佛號或詩歌)目的就是要往生者清心放下,沒有恐懼,並藉由家人親友的陪伴一路前往信仰地,而不被骯髒黑暗的磁場給吸引過去。
 
 
 
 
 
六、 為什麼要在頭七的時候擲杯問往生者事情?
 
答:頭七正是由當地土地公隨同陰間衙役押解往生者於停靈區(家中或殯儀館)看看的時候,故因磁場相近,所以才會在頭七時擲杯詢問往生者一些生前未交代的事情。
 
 
 
 
 
七、 女生穿戴孝帽前為什麼要先加綁一條毛巾?
 
答:坊間有的說法是說:頭頂加蓋子孫才不會空或第一次披麻帶孝需加蓋頭頂以予擋煞,但是真正的用意則是女生的頭髮本身就很長,在治喪的期間由於沒有時間整理與梳洗,才藉由毛巾將頭髮給盤整起來,方便穿戴孝帽,而於治喪期間親友來訪祭拜,不致失禮。
 
 
 
 
 
八、 為什麼治喪期間不能洗頭髮?
 
答:古時以孝為先,父母生育養育,賜給我們健康的身體,不可以傷害他,因為洗頭會造成頭髮的掉落,所以在服父母喪時不洗頭的原因就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加以傷害的意思。
 
 
 
 
 
九、 為什麼治喪期間男性不能刮鬍子與女性不能化妝與擦指甲油?
 
答:家人往生造成不幸,應全心全意為摯愛的親人辦理後事以及陪伴他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當然不可能再因為個人的儀容而消耗時間。
 
 
 
 
 
十、 治喪期間所穿的白色運動服有甚麼意義?
 
答:白色代表純潔、乾淨,意謂往生者一生平淡,無任何污點,清清白白。然而運動服的材質彈性伸縮,也以利治喪期間許多的蹲、跪、爬等動作
禮俗:治喪期間,所有的工作與休閒都需終止,穿著任何有顏色的衣服都是代表著與平常生活沒有兩樣,但今時父(母)喪,為克盡守孝道守喪,所以一般傳統觀念,只要在自宅治喪,都需穿著白色運動服,當然現今也有其他素色服裝代替,例如:米色、黑色(莊嚴)等。
 
 
 
 
 
十一、 拜飯與腳尾飯有甚麼不同?
 
答:早晚供飯俗稱拜飯又稱孝飯,中國人百善孝為先,生前三餐吃飯都需先請長被吃飯,並等長輩動筷,晚輩才可食用,而長輩往生後仍需依照生前的敬奉早晚供飯請長輩食用,然而介於親人長輩已經往生,所以恭請長輩用餐之時,都需“作孝”(哭泣的意思),以此心情追思已往,並不捨親人的離去。
拜腳尾飯之典故源自明代。相傳有一犯人之妻攜飯一碗、雞蛋一枚及筷子一雙前去探望。至刑場,其夫已遭處決,因未備香爐,遂以飯碗為爐,以筷子為香,於腳尾祭拜,告慰亡夫,後世遂有拜腳尾飯之俗。
現代腳尾飯指的是亡者斷氣後,擺放在往生者腳尾,上面倒插一雙筷子,再擺放一顆鹹鴨蛋與一大碗白飯,用意在使亡魂吃後有體力赴陰府報到。 
 
 
 
 
 
十二、 人死後為什麼一天只能吃兩餐(拜飯)?
 
答:拜飯又稱奉飯、捧飯(是以一碗飯,一盤菜),於黎明後(早上6:00~9:00)供盥洗用具,舉香問安恭請往者用餐吃飯,及黃昏前(下午3:00~5:00)數刻供晚膳,早晚奉飯為閩俗儀節,意謂:留下一餐給子孫們。客俗人士則每天照三餐供飯。
 
 
 
 
 
十三、 為什麼靈堂旁邊要擺放往者的衣物??
 
答:相傳討海人一但出海,如遇天象不好造成落海不幸尚生,通常無法尋覓到親人之遺體,家人便會準備一套往者生前之衣物由法師於海邊做法,並由親人大聲叫喊失蹤者姓名,希望他能夠聽見指引親人搜尋遺體,儀式完畢後便會將那套衣物放在靈位旁,一方面是持續招魂,另一方面提供親人追思。
 
 
 
 
 
十四、 往生者蓋的被子為什麼叫蓮花被、往生被?
 
答:蓮花被用於壽終正寢的往生者,讓其死後的身軀不受侵擾,而往生被又名陀羅尼被,集諸佛密咒,以梵文或藏文書於布帛,倘經加持,覆蓋往生者,陰間眾生見之為一片光明,可免往生者遭宿世冤家、魔障鬼邪侵擾。
 
 
 
 
 
十五、 入殮時在棺木內為什麼要擺放東西?
 
答:古時君王往生必備金銀財寶、馬匹、綢涓、布畫等為陪葬品。民清過後富裕百姓為了凸顯家族顯貴也學起君王式葬禮,將名貴物品放置於親人棺木中,隨後因盜墓猖獗,而漸漸改變為與亡人訣別物。
 
 
 
 
 
十六、 招魂幡(竹)的典故,為什麼要用竹子而不用別的物品代替?
 
答:需使用觀音竹,因竹身細小,筆直,然竹子節在外,成長過程不受環境土壤影響,遇到強風暴雨時能隨之搖擺,不被吹毀,並且為群居植物,最適合象徵越挫越強,不被打敗的意義,然而觀音竹的枝葉繁盛更象徵子孫繁多的意思。
 
 
 
 
 
十七、 做七為什麼一定要每隔七天才能做?
 
答:「作七」或「做七」依文獻記載最早見於北魏,當時為身故的王公貴族按七這個作法可溯源佛教信仰,因為佛家認為人們身故即進入「受生中陰」的階段,接受每隔七天一次的超脫試煉,既往積累的業力將會影嚮到來世轉生;因此每隔七天為身故親長修法誦經,可為其轉生善世增添益助!
道教信仰中也有相關的法源可循,道教教友認為一旦身故即三魂盡去,但掌管肉體的七魄,卻每七天散去其一,超拔亡靈應及時把握在七魄尚未散盡之前。
可見「作七」原本只是為身故親長消業祈福的喪俗,對後世子孫的福禍報應並無關連;然而「作七」在常民之間更迭遞變,加入了各地風俗和不同寄託漸漸演化出許許多多不同的詮釋與迷思。
 
 
 
 
 
十八、 招魂為何要在招魂幡(竹)上掛往生者衣物?
 
答:人的衣物及使用過的物品皆存留當事人的氣味與磁場,藉由此氣味與磁場能加強招喚此人的身軀或靈魂回到招喚處與親人相聚。
 
 
 
 
 
十九、 三牲五牲之分? 各是代表什麼? 為什麼女兒要用五牲? 未嫁的女兒要附加豬肝? 以嫁的女兒要附加豬頭? 兒子一定只能奉拜三牲嗎?
 
答:明清末期,並無幾牲幾牲之分,因為所有的牲禮祭品都是從遠方的親戚所提供,古時農業社會家庭經濟不是那麼富裕,所以通常辦一場喪事,都會散盡家財,親友也無多豐厚的奠儀,然而當時的牲畜則是農民生活收入的來源,所以一旦親友村內有人往生,每戶人家就會提供些許牲禮給喪家自理,以讓所有親友及協助的人食用或當成回禮用品。
古時女性完婚都是由父母作主,年紀輕輕就必須下嫁到夫家,進而奉養夫家大小,對自己的親生父母卻無盡到孝道,所以才有一句俗語:”在生食一粒土豆,較好死後拜一個豬頭”意指「當父母在世時,即使是孝敬一粒小小的土豆,也勝過人死後,才拜她一個大豬頭。」這句話是教人行孝需即時,否則生前不孝,死後才拜,祭品在豐,也沒有用了。也是「祭而豐,不如養之薄也」的意思。
 
 
 
 
 
二十、 做七跟做旬的典故?有甚麼差別?
 
答:做七,每七天過一次王官(陰府之檢察官,其職司是將往者提訊,以生前之所做所為善善惡惡加以偵訊)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
而作七拜明王,就像是檢警制度偵查其生前『善惡』的行蹟。
做旬則是拜判官,將其偵查之結果審理,判定後續輪迴結果。
 
 
 
 
 
二十一、 逢農曆七月為什麼在家治喪都需要在門口掛上臘肉?為什麼都要普渡?
 
答:農曆七月正逢鬼門大開,所有陰間的亡魂都會來到人間,於家中治喪期間因祭拜中的祭品繁多豐盛,及出殯時親友會準備牲禮、水果、紙錢等,害怕孤魂野鬼搶食親人之祭品,因而會在喪宅門口吊掛一塊臘肉及於出殯前一日舉行甚大的普渡法會墓地就在於敬奉亡靈們。
 
 
 
 
 
二十二、 為何孝男的孝帽在父母雙亡的時候要將草圈的尾段剪掉?
 
答:孝男草圈後方長鬚,以閩南語的發音,音意與國語的長壽相近,所以父母其中一人往生,則長鬚不可剪掉,以將祝福另一位長者長命百歲之意。
 
 
 
 
 
二十三、 男性孝孫輩的孝帽(雙連巾)要如何區分往生者是男是女?
 
答:晚輩雙連巾綁法自古本就應分長短,以利外人區分往生者為男生女生,然而綁法則視往生者性別,男歿則左短,女歿則右短,雙歿則平綁。
 
 
 
 
 
二十四、 反服的意思?
 
答:反服現今是指長輩為晚輩服喪所著衣之形態,現今孝眷麻衣與苧衣皆有正反兩穿,如往生者父母其中尚在則需著反服服喪,如往生者父母以逝則需著正服服喪。
 
 
 
 
 
二十五、 早晚靈前拜飯要拜到哪時候?
 
答:除靈前每天早晚都需向往生者供飯祭拜,古時守喪守靈時間需長達三年,以報答父母之恩,現因工商社會無法於三年內足不出戶,及交際應酬與讀書進修,所以通常都是發引出殯完畢,隨即將靈位轉化為香火袋,意謂『守喪三年結束』”見三十五條”
(部份宗教信徒或家族會守喪49天後才將靈位轉化香火袋)。
 
 
 
 
 
二十六、 在出殯後每逢初一、十五為什麼要拜飯?
 
答:初一、十五為月圓日,月圓之時,因為地球磁場的影響,除了海水潮汐變化以外,人的情緒會起伏波動也會比平常時間大,所以必須藉由無形的寄託(祭拜或宗教儀式),才能得到情緒的平復,所以除了慎終追遠的意義之外,還具備了安撫心靈的意義。
 
 
 
 
 
二十七、 對年合爐前為什麼每逢節日都需要提前一天祭拜往生者?
 
答:有此一說:新魂無法與祖先供用同桌祭品,所以才會於節日前一天先行祭拜往生者,節日當日則祭拜祖先。
 
 
 
 
 
二十八、 為什麼引魂都要在午時過後申時前?
 
答:午時為11:00~13:00,申時為15:00~17:00。引魂都常都是由外在因素往生的靈魂,如:自殺、車禍、他殺…等,所以引導靈魂與追尋靈魂則不比一般,必須於每日的下午,召請陰兵陰將代為搜尋靈魂,並將其押解。
 
 
 
 
 
二十九、 外孫輩跟外甥輩真正的孝誌有區分嗎?
 
答:有。依照九族親等圖表,外孫輩為往生者女兒所生的子女,而外甥輩則是娘家男性(舅舅)所生的子女,所以當然是有差異。
外孫輩孝誌因是黃底紅頂。外甥輩孝誌因是紅底黃頂。
 
 
 
 
 
三十、 往者穿上自己生前的鞋子,底部為什麼要貼紙?
 
答:相傳往生後第七天會由土地公陪同陰間衙役押解往者回到家中看看,但是壽衣內的鞋子全都採用膠底材質,原因就是回到家中不會因為走動的聲音嚇到親人,所以如果在入殮時(古時),冰存時(現代)所穿之衣物為生前之衣物,則會貼上一層膠底,避免頭七往者回家時造成的聲響去嚇到親人。
 
 
 
 
 
三十一、 夫妻一人往生,配偶如果是女的為甚麼不能送出殯?
 
答:古時男尊女卑,女性下嫁到男方家裡,就要為夫家傳宗接代,敬奉夫家祖先,先生往生就必須背負著奉侍夫家大小連同子女,一生無限的付出與奉獻,如果先生往生,妻子要送到山上(火葬場或墓園)就會被誤為還想改嫁。
“先生前腳走,妳後腳就跟著走”解釋為:那是要跟誰走?他人認為:就是要跟客兄走。
女性一生為了兩個家庭犧牲付出,為了陪伴摯愛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卻被古人如此的誤解,真是有點不盡人情,還好現今社會習俗漸漸改變,還給女性同胞應有的尊嚴與重視。
地方習俗:先生的靈柩出大廳時,妻子需做在門前面向屋內,拿著菜刀切蔥。(意謂著:夫妻情今日就像此蔥一樣,切斷後,離蒼蒼(台語),不要往來的意思。
 
 
 
 
 
三十二、 夫妻一人往生,配偶如果是男的為甚麼可以送出殯?
 
答:古時男尊女卑,男人三妻四妾,老婆死了,先生必須為老婆打理後事,包含:墓園建造,棺木材質等,都需一手監控,所以老婆出殯,先生需從頭監控到尾,確保整場喪禮圓滿。
俚語:送老婆送到墓庭,送老公送到門庭。意思就是這樣來的。
 
 
 
 
 
三十三、 喪家於往者對年前的端午節時,為什麼不能自己包粽子?
 
答:原因是粽子都是成串成串的,已經在守喪期間當然不希望家裡再有人往生,所以為了避免家人一串一串的往生,守喪期間的喪家是不能自己包粽子的。而是需要遠親或好友(媳婦、孫媳婦的娘家或鄰居)提供或致贈粽子以染過節之氣息,但只可贈鹹粽不可贈鹼粽,原因是喪家忌諱”甜”,而致贈的粽子須剪掉上面的結,讓粽子呈零散狀,因為喪家忌諱「成串」之故。
 
 
 
 
 
三十四、 何謂留三頓(留三餐)?
 
答:臺灣民間忌病人於晚飯後斷氣,認為死者已把飯吃光了才死去。俗信清晨用早飯前斷氣最佳,替子孫「留三頓」〈留三頓飯之義〉;而晚飯後斷氣,則帶走三餐,預示子孫將淪為乞丐,是不吉利的。 
國人對生死之事看得相當慎重,無論是生或死都重視其對世上親人的影響。即使是死亡的時間也十分重要,因為死亡時間不當可能會禍延子孫或帶給後代子孫不幸。
 
 
 
 
 
三十五、 守喪為什麼是三年?
 
答:人從懷胎出生,父母含辛茹苦,細心照料,三年內通通都是在父母的呵護之下成長,三年之後,才離開父母的懷抱,能夠自己走,自己吃,讓父母稍稍鬆一口氣。而為父母守喪三年,乃是盡父母養育之恩。
 
 
 
 
 
三十六、 娘家(後頭)為什麼不能送山?(2012/11/17增)
 
答:古時交通生活並不向現今如此便利,家中親人往生也無殯葬業者協助,所以必須出動村內所有人,男性前往山中打獵、找樹木(製作棺木)、尋地(造墓),女性則在家中照料孩童、烹煮三餐、縫製衣物(含素服帽),所以在出殯時,男性須抬棺、搬運祭品、蓋土封棺,而女性則須清理家中(喪宅),烹煮食材、照料孩童,所以會委請娘家(外親)協助幫忙陪伴照護家中年長者,在心靈上、行動上給予協助。
 
 
 
 
 
三十七、何謂”慶剩”(遣耍)"遣爽")? (2012/11/26增)
 
答:意為不重孝。
例如:女性娘家家中長輩一人(父親或母親)往生,回家奔喪時須穿著孝服(苧衣)”以出嫁女兒身分”,百日內或對年內(各地禮節不同),夫家長輩(公公或婆婆)往生,則須穿著孝服(麻衣)”以媳婦身分”,但在一年內不重孝的禁忌下,則須進行”慶剩”儀式,意為提早除孝,以盡媳婦孝道。
(以上有爭議,好像各地解釋不同)
 
 
 
 
 
三十八、出嫁女兒為什麼要"哭路頭"? (2012/11/30增)
 
答:在《禮記》第34的《奔喪》篇有「始聞親喪,以哭答使者,盡哀;問故,又哭盡哀。遂行,日行百里,不以夜行。唯父母之喪,見星而行,見星而舍。若未得行,則成服而後行。過國至竟,哭盡哀而止。哭辟市朝。望其國竟哭。」又有「齊衰,望鄉而哭」等等的奔喪禮儀。說明子女在外地甫聽到親人喪亡,應即盡哀而哭,問明原因後,再次號啕大哭。接著穿上孝服、孝鞋,戴上喪冠,立即趕回家奔喪,每天要奔行百里。若是父母重喪,則更是黎明就動身趕路,到天黑才歇息,路上心中每有哀痛就哭。奔喪路途要避開繁華市街,臨到家鄉時,心中悲痛要哭,看到家鄉的城門要哭,回到家門前更是痛哭流涕,然後匍匐至靈前跪拜、哭悼。
而在臺灣現今喪葬儀節中,女兒「哭路頭」的禮俗做法與《禮記》《奔喪》篇的記載相去不遠,顯然「哭路頭」禮俗源自中國古代的喪禮儀節,只是除去前面那一段,僅留下最後臨到家門前一小段路時,要求女兒應該哭泣,待娘家人聽聞到後,接到靈堂前跪拜盡哀。舊時更要求女兒要從村外(家門外)沿路哭號,匍匐跪爬進大門,除非有娘家人攙扶,否則不能起身。
在喪禮的實務中,「哭路頭」並不是已嫁出的女兒的專利,未嫁的女兒或兒子也是一樣要「哭路頭」。只是一般兒子或未出嫁的女兒,大都與父母親同住一起。父母病亡,兒子或未出嫁的女兒會陪伴身邊,少有「哭路頭」的情形。而嫁出去的女兒住在夫家,父母身故,鮮有隨侍在側者,故依俗要「哭路頭」。久之,「哭路頭」被誤以為是出嫁女兒的專屬。
 
 
 
 
 
三十九、喪禮中我們常看到雨傘,為什麼要拿雨傘呢?
 
答:根據徐福全教授的殯葬研究書籍來說:是在明末清初時由於明朝滅亡時當時的漢人,為了死後不踏在清朝地,不見清朝天的禮俗做法,因為牌位是人捧在身上,撐傘是不見天上,而這習俗也沿用在我們台灣當時被日本統據時期的做法,代表老祖先對於殯葬風俗過去的禮儀智慧。
隨著時代變遷則傳為魂魄不得見日頭,否則魂飛魄散,且現今台灣已是我們生活成長的土地及天空,撐傘動作是否要有?也只能見仁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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